呼吸衰竭在臨床中主要是由于通氣和(或)換氣功能障礙所導致的,對于其慎用藥物在臨床中多是一些鎮(zhèn)靜類藥物如地西泮,嗎啡等藥物。由于此類藥物可能對呼吸中樞或呼吸肌有所抑制,導致呼吸衰竭加重。
而對于慢阻肺,肺心病患者在臨床中,對于合并有心衰的,在治療同時應先予以抗炎,平喘,化痰對癥處理。治療心衰時,應在糾正缺氧基礎上可以適當應用洋地黃類藥物,但應注意小劑量應用,避免出現(xiàn)洋地黃藥物中毒等臨床表現(xiàn)。
以上方案僅供參考,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(yè)醫(yī)生指導下用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