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癌放療主要在手術前、手術后、無法手術時、姑息治療以及綜合治療中發(fā)揮重要作用。放療作為肺癌治療的重要手段,其應用時機根據患者病情和治療方案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1、術前放療(新輔助治療)
在手術前對肺癌患者進行放療,可以縮小腫瘤體積,降低手術難度,同時減少手術中腫瘤細胞的播散風險。術前放療有助于提高手術切除的完整性和患者的生存率。
2、術后放療(輔助治療)
手術后,對于存在高危復發(fā)因素的肺癌患者,如腫瘤切除不完全、淋巴結轉移等,放療可以進一步殺滅殘留腫瘤細胞,減少復發(fā)和轉移的可能性。
3、無法手術時的根治性放療
對于因身體原因或其他因素無法接受手術的早期肺癌患者,放療可以作為主要治療手段,通過精確的放射線照射達到根治腫瘤的目的。
4、姑息性放療
對于晚期肺癌患者,放療可以緩解腫瘤引起的疼痛、壓迫癥狀等,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。姑息性放療旨在減輕患者痛苦,而非根治腫瘤。
5、綜合治療中的放療
在肺癌的綜合治療中,放療常與化療、免疫治療等聯合應用。放療可以增敏化療藥物,如順鉑、紫杉醇等,提高治療效果。同時,放療與免疫治療的結合也顯示出良好的應用前景,能夠激發(fā)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統來攻擊腫瘤細胞。
綜上所述,肺癌放療的時機需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和治療方案來確定,旨在最大程度地提高治療效果和患者的生活質量。